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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2日,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有限公司安委会扩大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陈良、副总经理曲玉辉、总经理助理刘辉、副总工程师高长泽、安保部部长刘瑞称、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公司本部企业、下属企业、计算机工业小区驻区企业主管安全工作的同志。 会议由安委会副主任刘瑞称同志主持。会议传达、下发了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有限公司(环计办[2010]18号)《关于调整公司安委会成员的通知》、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津中电安[2010]129号文)“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津中电安[2010]131号文)“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我市工业系统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津中电安[2010]77号文)《关于创建“平安企业”实施方案》、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津中电安[2010]124号文)《关于聘任集团公司第五届安全工作专家组成员的决定》、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津中电安[2010]128号文)《关于贯彻“四类设备”和“四类伤害”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津中电安[2010]132号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等文件,公司安保部对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下发了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会议要求各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下去,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安全工作融入到每项工作中去,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系统,扬长避短完善补充,建立健全安全点检制度,有检查,有监督,有落实。 公司副总经理曲玉辉就安全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安全生产事关人身健康、企业发展,在生产和日常工作中,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二是安全工作由按照政策、制度、规定执行,纳入了法制轨道,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明确了主体责任一是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一是企业实体的法律责任,使安全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三是企业法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以此类推,班组长、站长对本班组、站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管理责任。员工经过培训后上岗,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进行生产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负事故直接责任;四是安全工作逐渐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将安全生产、安全经营与日常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五是做好自查自改,把基础工作做实,规避风险最好的手段是做好作细工作,安全工作不走过场 ,不搞花架子。 最后,公司总经理陈良指出:一是,这是安委会调整后的第一次会议,对安委会涉及过去一年来安保战线上的人员默默无闻的工作,确保了公司系统的平稳运行表示衷心感谢!二是,在公司形势好、看似平稳的情况下,安全这根弦越要绷紧,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越要提高警惕,该培训培训,该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必须整改,查出漏洞必须弥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平稳的运行;三是,安全工作的任务非常繁重,我们公司与其他公司不同,在管理上跨度大,各种危险点源全有,环境复杂出现隐患的几率高,如果有一个环节不到位,就容易出现事故,这就要求主管和具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在认真、仔细再仔细,更尽一份责,更加一把劲,切实把我们的小区变成、建成平安小区、平安企业。
(安全保卫部 供稿) |